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生本人申报,按有关规定评审通过后,学校颁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均可在学信网查询,享受国家相应毕业生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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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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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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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2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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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3+1专本连读助学班采取“一学多证”模式,学生入校即注册学籍并安排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完成学业且修满学分者颁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湖北经济学院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www.chsi.com.cn);符合学士学位证书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经审核评定,授予湖北经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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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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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越的办学条件和较强的学科优势,开设有30个成教专业(其中,会计学、金融学等本科专业为我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等本科专业为我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办高起专、专升本及高起本三个办学层次,在办学过程中狠抓规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求发展,教育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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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10: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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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湖北省2011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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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9 12: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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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录取新生于2020年春季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入学,新生应按时到指定函授站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时间:
2018-11-30 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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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湖北省2011计划。
时间:
2019-04-08 1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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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07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业中学堂”。学校位于武汉光谷核心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